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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视频 | 海口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 警示学生远离毒品

作者: 浏览: 发布日期:2026-10-07
[导读]:原标题:椰视频 | 海口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 警示学生远离毒品 点击观看视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8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4月2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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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28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4月28日上午,随着审判长法槌落定,一场容留他人吸毒案的庭审宣告结束。与日常不同,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联合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将这场庭审搬进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该校200余名师生“零距离”接触到一场生动、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通过法庭进学校,让学生们“零距离”接触毒品案件庭审,从而使警示教育、法治教育更加生动、深刻。

上午10时,被告人刘某洪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上,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起诉书。

案件审理现场。记者 王天宇 摄

据指控,2015年10月份,被告人刘某洪租住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后路某大厦一房间内,并不定期地容留他人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吸食毒品。2015年10月13日7时许,海口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在房间内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被告人刘某洪、同案人刘某静(已作不起诉处理)、卢某星、韦某洪、刘某宝、刘某定、刘某胜、刘某、刘某超共9人,并查获吸毒用的冰壶、吸管等吸毒工具。经毒品尿检9人近期内均吸食过吗啡和冰毒类毒品。2015年10月13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对此案进行行政立案,后决定对被告人刘某洪、同案人刘某静及其他7名吸毒人员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两年。2020年10月10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以刘某洪和刘某静涉嫌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进行刑事立案。2020年10月20日民警将刘某洪和刘某静抓获归案。

案件审理现场。记者 王天宇 摄

被告人刘某洪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公诉人依法向法庭举证、质证,并发表了公诉意见。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认定被告人刘某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后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洪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宣判结束后,公诉人对旁听师生进行了禁毒教育,指出毒品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生命健康,更是每个家庭乃至社会无言的痛楚,为了一己私利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终将会使自己受到法律的严惩。(王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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